政策核心与背景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旨在分类分级推进实施存量PPP项目 [1] - 新规为解决PPP新机制推出后,总投资超10万亿元存量项目的去向问题提供明确指引 [1] - 截至2022年底,财政部PPP管理库项目达10346个,投资额超16万亿元,而发改委监测服务平台录入项目8057项,总投资11.6万亿元 [1] 存量项目分类处置要求 - 对接近完工的项目,要求抓紧推进建设、及时验收决算、及早投入运营 [2] - 对推进缓慢的项目,需论证建设内容,研究压缩规模、优化标准,原则上不得超出已核定概算总投资 [2] - 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须及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 [2] 项目融资支持与保障 - 保障存量PPP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要依法履约并及时发放贷款 [2] - 对未签订贷款协议的项目,需在尽职调查基础上合理确定信贷条件,优化审批流程,不得无故终止 [2] - 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等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 [3] - 内蒙古安排5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化解存量PPP项目风险,云南安排36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支持存量项目等 [3] 政府履约与预算管理 - 要求地方政府对已运营项目按合同依法履约,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按绩效结果及时付费,不得拖欠 [3] - 对已运营项目,运营补贴等政府支出责任需纳入预算管理,不得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 - 地方政府要统筹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自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补贴 [4] 项目运营优化与监管 - 加强存量PPP项目运营监管,推动实现降本增效 [5] - 对应收费暂未收费的项目,地方政府可在论证后实施收费,并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调整投资回报率、合作期限等指标 [6] - 建立运营成本控制机制,平滑地方财政支出 [6] 风险防范与合同纠纷处理 - 要求地方政府严防产生合同纠纷,防止逃废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6] - 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要增强契约精神,妥善处理解约事项,确需解约的需依法协商履行程序,防止项目停摆烂尾 [6]
超10万亿存量PPP项目何去何从?国务院出规范
第一财经·2025-08-20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