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高科: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财务决策 - 鼎泰高科董事会批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且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现金管理实施前提为不影响正常经营并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 [1]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 该决议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层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