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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披义务,大连友谊控股股东收警示函

公司股权变更与协议执行 - 武信投资控股2016年6月28日收购友谊集团持有的大连友谊1亿股股份(占总股本28.06%)成为控股股东 陈志祥成为实际控制人 [1] - 2025年7月22日四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确认2016年股份转让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 并解除2016年5月27日《合作协议》 [3] - 各方同意调配资源支持大连友谊经营发展 包括股权增持、零售及新零售业务合作等多元化深层次合作 [3] 股份冻结与法律纠纷 - 2020年1月14日武信投资控股所持全部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8.06%)因合同纠纷被司法冻结 [2] - 冻结原因为友谊集团就合同纠纷起诉武信投资控股 并向法院申请股份冻结 [2] - 2025年7月31日披露双方就再审诉讼案件达成和解 友谊集团申请撤诉 8月5日股份解除司法冻结 [2] 信息披露违规与监管措施 - 武信投资控股因未及时告知《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事项 导致大连友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 大连证监局2025年8月20日对武信投资控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4] - 深交所同日向武信投资控股下发监管函 公司表示该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