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集团被罚: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齐鲁晚报·2025-08-21 11:21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中建三局集团因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被罚款8.75万元 处罚依据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 处罚机关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分局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 [1][2] - 公司因项目经理擅自离岗被罚款1万元 处罚依据为《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 处罚机关为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5日 [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153.18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陈卫国 注册地址为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4] - 公司由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 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建筑技术开发、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混凝土生产等 [4] 公司信用记录 - 公司累计行政处罚记录2条 行政许可记录3325条(含新标准3268条及旧标准57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