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披露十大案例:不要心存侥幸 上市公司的哪些“尾巴”易被抓?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例 - 上海金融法院与上海证监局联合发布十个涉证券虚假陈述案例,涉及*ST金泰、中安科、上海电气、上实发展、飞凯材料等多家上市公司及已退市公司 [1] - *ST金泰高管袁某、罗某未履行增持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被判赔偿投资人约78万元 [2] - 上海电气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亏及2020年年报虚假记载被判定承担赔偿责任 [2] - 中安科财务造假案中三名内部董事因未尽调查义务被判在2%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 - ST行悦案中会计所被判在20%范围内对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监管执法与责任认定 - 监管案例聚焦"保壳式"财务造假、业绩对赌造假、实控人滥用权力、违规减持等高频违规行为 [3] - 退市富控时任董事长因恶性财务造假被司法机关判决构成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6] - *ST巴安实控人及董事长被"双罚",飞凯材料控股股东违规减持被罚没767万元 [6] - 上实发展子公司董事长因财务造假被罚款400万元并处10年市场禁入 [6] - 有三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件与民事赔偿诉讼相衔接 [6] 司法实践新进展 - 司法实践中出现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适用、预测性信息"安全港"规则、帮助造假者认定等新争点 [5] - 典型案例填补了公开承诺民事责任认定的司法实践空白 [5] - 强调不得借"预测性"之名逃避信息披露义务,涉及交易因果关系切断等新问题 [5] - 截至2024年12月上海金融法院受理证券虚假陈述纠纷18040件,标的总额76.46亿元 [6] - 自然人投资者占比达99.74%,案件专业性导致事实查明难度较大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