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于2025年8月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通过《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提前15日符合法定要求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15:00在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公司331会议室召开 由董事长吴海明主持 [3]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68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571,677股 占公司总股本28.0051% [3][4] - 现场出席股东9人 持股85,006,034股 占总股本25.4415% [4] - 网络投票股东359人 持股8,565,643股 占总股本2.5636% [4] - 中小投资者股东363人 持股10,200,703股 占总股本3.0530% [4] 议案表决结果 - 议案获得同意票88,582,177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4.6677% [5] - 反对票4,766,000股 占比5.0933% 弃权票223,500股 占比0.2389% [5]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5,211,203股(51.0867%) 反对票4,766,000股(46.7223%) 弃权票223,500股(2.1910%) [6] 法律合规性结论 - 会议召集人资格 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5][6]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