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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芬达: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2025-08-21 13:39

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情况 -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在内的完整制度体系 [1] -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1]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 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 报告期内共召开15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股东出席情况及表决决议均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1] - 未出现股东违反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1] 董事会运行情况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 [1] - 报告期内共召开21次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董事出席情况及表决决议均符合相关规定 [2] 监事会运行情况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 [2] - 报告期内共召开13次监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监事出席情况及表决决议均符合相关规定 [2]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2] - 独立董事依照制度勤勉履职,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在完善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方面提出建议 [2] - 未发生独立董事提出异议的情形 [3] 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严格按《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履行职责 [3] - 董事会秘书保障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及行使职权,在完善治理结构中发挥重要作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