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及济南卡车召回多款车型
召回事件概述 -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及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因安全隐患主动召回多批次车辆 涉及仓栅式运输车和厢式运输车两类车型 [1][2][3] 召回批次与数量 - 第一批次召回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3月15日生产的仓栅式运输车 共计39辆 [1] - 第二批次召回2023年1月16日至2024年8月1日生产的仓栅式运输车147辆 以及2024年6月15日至2025年5月17日生产的厢式运输车10辆 [1] - 第三批次召回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生产的仓栅式运输车5辆 以及2024年6月15日至2025年5月17日生产的厢式运输车10辆 [1][2] - 第四批次召回2024年6月15日至2025年5月17日生产的厢式运输车10辆 [3] 缺陷问题分类 - 顶棚杆固定缺陷:未按国家标准固定 可能导致货物超高超载及杆体脱落 [1] - 反光标识缺陷:粘贴间距不符合标准 导致反光效果不良 [1] - 侧防护装置缺陷:前端未安装带圆角垂直构件 碰撞时防护效果不足 [2] - 尾部标志板缺陷:尺寸不符合标准 夜间或低光照条件下可见度不足 [3] 整改措施 - 顶棚杆问题通过重新焊接固定解决 [1] - 反光标识问题通过重新粘贴符合标准的标识解决 [1] - 侧防护装置问题通过更换新构件解决 [2] - 尾部标志板问题通过更换符合标准的标志板解决 [3] 事件背景 - 召回行动基于公安部共享的缺陷线索 由市场监管总局启动缺陷调查后开展 [3] - 公司将通过经销商以挂号信及电话方式通知受影响用户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