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债券核准概况 - 晓鸣股份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批复号为证监许可[2023]253号 [2] - 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2,900万元,按面值100元/张发行 [2]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剩余债券数量为3,287,341张,剩余金额为人民币328,734,100元 [3] - 债券期限为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1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4] - 主体信用等级和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级 [4] - 初始转股价格为19.43元/股,基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6]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包括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等项目 [4][5] - 项目总投资额与募集资金拟使用金额均为32,900万元 [5][6]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转股价格调整触发条件包括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 [6] - 调整公式根据不同类型分为四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7] - 公司需在转股价格调整后通过指定媒体公告调整细节 [7] 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 若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董事会可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8] - 修正方案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持有可转债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9] -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9] 赎回与回售条款 - 到期赎回条款: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按面值的113%(含末期利息)赎回未转股债券 [10] - 有条件赎回条款:若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利息赎回 [10][11] - 附加回售条款:若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被证监会认定,持有人可回售债券 [11] - 有条件回售条款: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若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可回售 [11][1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需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12] - 该变更系根据新《公司法》要求优化治理结构,不影响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 [13]
晓鸣股份: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