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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泰克: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EUROCRANE(CHINA) CO.,Ltd [2] - 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汾越路288号、388号 邮政编码215211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8,700,736元 均为普通股 [2][7]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500662720023K 在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股份结构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6][7]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 于2017年上市 [2] - 发起人包括金红萍、陶峰华等自然人及上海复星创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 [6]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董事、高管持股有转让限制 [9]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起重机械、建筑机械、工程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 - 拓展业务涵盖自动化物流系统、机器人装备、智能机电产品研发销售 [4] - 从事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机电项目总承包等配套服务 [5] - 经营宗旨强调客户至上、品质第一 注重研发创新和海外市场开拓 [4] 公司治理结构 -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行使重大决策权包括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 [1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 [48]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 其中需有会计专业人士 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5][59]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辞任董事长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提案权、查阅公司文件等法定权利 [12] - 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持有10%以上股份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16] - 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赔偿责任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5][16]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的情形包括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七类情况 [19] - 重大交易(如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达到总资产50%等标准需股东会批准 [20][21]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18]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35] 股份回购与转让 - 允许股份回购的六种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 [8] - 回购股份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不同情形在10日至3年内转让或注销 [8][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 禁止短线交易 董事、高管及大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所有 [10]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5] - 股东会决议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24][33]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报告 董事会需就非标审计意见向股东会说明 [48] - 公司设立党组织 为党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