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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之法律意见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发行方案、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等核心内容 [3][4] -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发行申请,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下发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23〕1053号)同意注册 [4]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债券简称"海泰转债",代码123200,发行规模4.47亿元,票面金额100元/张,存续期限为2023年6月27日至2029年6月26日 [5]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赎回条款规定: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债券 [5][6] - 转股价格经历多次调整:初始价格26.69元/股,因2023年权益分派调整为26.43元/股,再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调整为26.36元/股,最终因2024年权益分派调整为26.06元/股 [7][8] - 2025年8月1日至8月21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5个交易日不低于调整后转股价格130%(即33.878元/股),触发赎回条件 [8] 本次赎回程序及法律依据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决定行使赎回权 [9] - 赎回行为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及《募集说明书》规定,法律依据充分 [5][9] - 公司需根据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已完成董事会层级的批准程序 [9] 赎回价格计算方式 - 赎回价格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365 (IA为当期利息,B为赎回票面总金额,i为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 [6] - 若转股价格调整,触发条件计算需分段采用调整前/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