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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性质与依据 - 本文件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世嘉科技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 法律意见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2][3] - 律师事务所基于行业公认业务标准及勤勉尽责原则进行核查验证 [3] 本次预留授予批准与授权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向3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87.00万股 [6] - 授予价格为4.34元/股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8月22日 [6][7] -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7] 授予条件成就情况 -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公开渠道核查 公司未出现财务报告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情形 [7] - 激励对象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措施 [7]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 [7][8] 预留授予具体安排 - 预留授予对象共37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87.00万股 [6][9] - 授予价格确定为4.34元/股 [6][9] - 授予日设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9] 后续程序要求 - 公司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授予登记公告等程序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