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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果蔬: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并将相关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以符合新《公司法》要求[1] - 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及与监事相关制度同步废止[1]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总裁并明确变更程序[2] - 公司责任条款明确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3]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调整为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3] - 新增股票面值明确条款规定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4] - 财务资助条款增加限制条件规定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且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股份发行方式表述调整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4] - 明确禁止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 - 股份回购情形调整并新增维护公司价值必需的条件[6] - 股份转让限制条款删除监事相关表述[6] - 股东权利条款调整删除监事相关查阅权限[7] - 股东会决议效力条款新增董事会股东对争议需及时诉讼的要求[8] - 诉讼权利条款调整股东请求对象由监事会变为审计委员会[10] - 股东义务条款新增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13] - 控股股东条款强化要求维持控制权稳定并禁止干预公司经营[14] - 股东会职权条款删除监事会报告审议项[16] - 对外担保审批条款调整金额计算方式为一年内累计超过总资产30%[18] - 临时股东会召集条款中监事会提议权调整为审计委员会[18] - 股东会主持条款中监事会主席主持权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3] - 股东会议事规则条款删除监事相关表述[24] - 董事选举条款删除监事候选相关内容并简化提名程序[27] - 董事任职条款调整禁止情形并删除监事相关表述[29] 过渡期安排 -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监事会及监事继续履行原有职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