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信息披露流程 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可能对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1][2] - 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报告责任划分、报告流程及保密义务 要求报告人在规定时点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材料 [2][3][5][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分析判断及组织披露 未履行报告义务导致披露违规的责任人将受到公司追责 [2][6][8] 重大信息范围 - 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日常经营外的重大交易(如资产总额较高者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关联交易(如交易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3] - 涵盖重大诉讼仲裁(如涉及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重大风险事项(如公司发生重大亏损、预计净资产为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高管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4] - 包含其他重大事项如公司章程变更、重大合同订立、行业政策或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公司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产品价格或销售方式重大变化等 [5] 责任划分 - 公司董事长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5]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文件准备草拟工作 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提交材料 [5] - 公司行政管理部为受理机构 董事会秘书为受理责任人 负责信息受理、披露文件制作及对外沟通联络 [6] 报告流程 - 报告时点为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任一时点后立即预报 包括部门拟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有关各方拟进行协商谈判、负责人或高管知悉或应当知悉重大事项时 [6] - 报告形式包括电话、口头、电子邮件、会议及书面形式 报告后需提交书面材料如相关协议合同、政府批文、法律法规文件等 [6][7]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如需披露则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组织履行程序对外披露 并有权随时向报告人或联络人了解详细信息 [6][7] 保密与法律责任 - 董事会秘书、报告人、联络人及其他接触信息的工作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7][8] - 报告人或联络人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并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 公司将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8]
顺发恒业: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