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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制定背景与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1] -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1] - 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1] 责任追究原则与程序 -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遵循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有错必究原则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1] -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提出处理方案并逐级上报公司问责指导委员会或董事会批准 [1] - 罢免股东会选举的董事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罢免职工董事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批准 [2] - 对子(分)公司负责人的问责由子(分)公司提出问责意见报问责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 [2] -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2] 责任追究情形与处理方式 - 违反《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应当追究责任 [2] - 违反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年报信息披露指引 准则 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应当追究责任 [2] - 出现责任追究范围事件时公司可在进行惩处的同时要求经济赔偿 赔偿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具体确定 [2] - 制度规定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以及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情形 [2]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3]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 [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 法规相悖时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处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