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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加力保障PPP存量项目顺畅运行
证券日报·2025-08-22 00:26

PPP政策新规 -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 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办转发实施 [1] - 政策目标为规范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提升项目运行质量和效益 持续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1] - 当前约70% PPP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其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2] 项目分类与管理要求 - PPP存量项目分为三类:完全政府付费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使用者付费项目 [2] - 完全政府付费项目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需要政府补贴 [2] - 政府支出责任必须纳入预算管理 严格执行支出计划 不得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2] 资金支持措施 - 允许地方政府统筹运用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资金 用于符合条件的在建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 [2] - 对已建成运营项目 可安排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处理社会资本方垫付建设成本问题 [2] - 地方政府需统筹运用中央转移支付和地方自有资金 合理用于存量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补贴 [3] - 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 用好相关资金保障各行业领域存量项目平稳实施 [3] 政策定位与意义 - 经济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 [1] - 支持PPP存量项目顺畅建设和高效运营是盘活存量资源 以存量带动增量的必然要求 [1] - 政策将PPP存量项目纳入今后相关增量政策中统筹考虑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