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责任和义务以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1] - 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1] - 独立董事可要求对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且公司需尽量安排相关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和当事人签字[1] 审计与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需核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资格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并可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 - 财务总监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材料[2] - 独立董事需在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测试方法和本年度审计重点并听取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2] 董事会沟通程序 - 公司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问题[2] - 独立董事需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和当事人签字[2] - 独立董事需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及文件充分性可提出补充、整改或延期召开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相关情况及原因[3] 重大事项披露与意见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中就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3] - 独立董事需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时应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3] - 独立董事有权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整改方案进展建议[3] 信息保密与协调 - 独立董事对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严防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创造必要条件[4]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则为准[5]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5]
千方科技: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