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股份管理行为 明确操作流程 确保合规性 [1][2][3] 适用范围与定义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1] - 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含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份 [1] - 禁止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1] 持股变动管理 - 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 [2] - 禁止买卖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 季度报告 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及其他监管规定期间 [2]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 收益归公司所有 [4] - 禁止转让情形包括上市起一年内 离职后半年内 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 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 [4] - 任职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所持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性全部转让 [5] - 可转让股份数量计算基数为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总数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 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5]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 作为次年计算基数 [5] -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锁可转让额度内股份 [6] - 离职后股份锁定期根据上市时间不同为6至18个月 [6] - 离任时需申报离任信息 股份自申报日起6个月内全部锁定 [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 办理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 [7] - 需申报个人信息及亲属信息的时点包括上市初始登记时 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 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 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及其他交易所要求时间 [7] - 持股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日期 数量 价格及原因 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7]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 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 [8] - 持股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时 需履行相应报告和披露义务 [8] 责任追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申报数据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 [8] - 违反制度规定时 董事会秘书需及时报告董事会 交易所及监管局 公司可采取警告 通报批评 降职 撤职等处分 追究民事责任 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10] - 所有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需完整记录 必要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或公开披露 [10]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 未尽事宜或以与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以现行规定为准 [11]
映翰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