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情况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由原价调整至6.82元/股 调整公式为P=P0-V 其中V为每股派息额0.55元[9]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涉及36名激励对象 可归属股票数量合计72.70万股[8][13][15] - 首次授予部分25名激励对象个人归属比例为100% 预留授予部分11名激励对象个人归属比例为30%[13][15] 公司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具体数值以审计报告为准[13] - 2024年营业收入考核目标为不低于6.39亿元 净利润考核目标为不低于7250万元 公司至少达成其中一项[13] - 业绩考核指标采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13] 激励对象具体归属安排 - 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获授30万股 本次归属12万股 占其获授总量的40%[15] - 董事马英林获授25万股 本次归属10万股 核心技术人员徐学亭获授15万股 本次归属6万股 占比均为40%[15] - 5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导致已获授未归属股票作废 具体数量未披露[16] 法律程序履行情况 - 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7][8] -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7][9]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1061号)作为业绩考核依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