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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外汇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及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8-22 00:4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6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1] - 扣除应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48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1,520,000元,已于2023年4月19日汇入专项账户[1] - 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740,607.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259,392.78元[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越南新建年产3,360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亿元[2] 外汇支付及等额置换安排 - 因募投项目位于越南,需使用外币支付,公司计划以自有外汇支付项目款项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 - 资金部将建立外汇支付台账,按月编制支付汇总表,并按月提交置换申请[2][3] - 置换金额按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3] 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20日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符合监管规定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 监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不影响项目实施且不损害股东利益[4]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实施该外汇支付及置换安排[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该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5] - 保荐机构对该外汇支付及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