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指导意见以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运营 提升项目运行质量效益 支持项目顺畅建设和高效运营 [1] - 政策旨在加力保障存量项目建设运营 推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效 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4] 项目实施要求 - 地方政府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项目性质和财力状况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 优先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 [2] - 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实施 确有必要开工的可采取其他模式 [2][5] - 需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内容 压缩实施规模 优化建设标准 调整配套内容 减少不必要建设成本 原则上不得超出已核定概算总投资 [5] 融资支持措施 - 金融机构应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客观评估 依法合规积极支持在建项目融资 [2] - 对已签订贷款协议项目依法履约及时发放贷款 对未签订贷款协议项目充分尽职调查合理确定信贷条件 [6] - 优化信贷审批流程 不得无故终止 不得要求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承诺或证明文件 [6] - 鼓励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 采取调整还款计划 降低利率 展期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 [2][6] 履约与付费机制 - 强调坚持按合同办事 PPP存量项目均已签订合同 有合同依合同是项目实施基础和保障 [7] - 地方政府对已运营项目要按合同依法履约 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 [2][7] - 需按绩效结果及时付费 不得以拖延竣工验收时间 延迟绩效评价等方式拖欠付费 [2][7] - 社会资本方需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和标准要求的公共服务 [7] 行业背景与现状 - PPP模式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工作 通过使用者付费及政府付费获得投资回报 [3] - 2014年以来PPP模式在交通运输 市政工程 片区开发 生态环保 水利建设等领域实施大批项目 [3] - 截至2022年底各地录入PPP项目共8057项 总投资11.6万亿元 [3] - 目前约七成PPP存量项目已进入运营期 运营情况直接关系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7]
涉及超10万亿元存量项目!重磅财政新规发布→
金融时报·2025-08-22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