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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股份: 标准股份关于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的公告

业务概况 - 公司拟开展金融类资产质押业务 质押资产包括商业汇票 存款 大额存单 理财产品等[1] - 业务通过将金融资产质押给银行产生授信额度 用于零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 信用证及办理贷款[1] - 业务旨在盘活金融资产 降低结算成本 提高开票时效和资产使用效率[1] 质押额度与安排 - 任意时点金融资产质押总额度不超过1.30亿元[1] - 公司本部质押额度为1.00亿元 子公司标准菀坪质押额度为0.30亿元[2] - 质押额度不共享 实行自押自用原则[2] - 业务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 实施与合作机构 - 业务实施主体包括公司本部及子公司标准菀坪[2] - 合作金融机构为可办理资产质押融资业务的大型国有及股份制银行[2] - 机构选择将综合评估质押开票效率 可接受质押率等因素[2] 风险管理措施 - 针对保证金受限风险 采取优先质押到期日晚的票据减少保证金沉淀[2] - 通过每日盯盘机制 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受限资金[2] - 建立双人复核机制确保保证金置换及时性 防止操作风险[3] - 提前三个月做好票据兑付资金准备 提前工作日转入保证金账户[2] 决策与实施程序 - 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公司经营层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审批相关合同文件[4] - 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4] -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