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总则 - 制定目的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职责权限 强化内部控制 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维护投资者权益 [2] - 内部审计定义为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 通过系统化方法评价改进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 [2] - 内部审计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2]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设置 - 设立独立审计部 不得置于财务部门领导之下或合署办公 [3] -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 业务上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 行政上向董事长报告 [3] - 配备符合要求的审计人员 需具备政治素质 专业能力 审计经验和沟通能力 [4] - 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 无利害关系时需回避 审计过程不受干扰和控制 [4] 审计职责和权限 - 职责包括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审计财务资料合法性 协助反舞弊机制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 - 权限包括自主确定审计项目 不受限制查阅公司文件 参加重要会议 实地察看资产 进行各类审计调查 [6][7] - 可直接受理员工关于欺诈 滥用职权的投诉 所有员工有权秘密提供信息而无报复之虞 [7] 审计工作程序 - 实施审计前三日发出书面通知 可采用就地审计 报送审计或网上即时审计方式 [8][9] - 通过检查 观察 询问 盘点等方法获取证据 需与审计对象充分沟通确保结论客观 [9] - 审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初稿 被审计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 [10] - 对审计决定不服可申请复议 复议期间原决定继续执行 [10] 审计质量管理和责任奖惩 - 建立质量控制政策 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准则要求 [12] - 通过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检测审计质量 外部评价至少每五年进行一次 [12][13] - 对阻碍审计 打击报复人员可建议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4] - 对避免重大损失或提出显著效益建议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5]
昊海生科: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