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自8月22日起实施
监管框架调整 - 标题由《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以更准确反映规定内容 [1][2] - 新规自2025年8月22日起正式实施 [1] 评价体系优化 - 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三大维度 [2] - 在业务加分和专项评价设置中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的导向 [2] - 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以引导提升经营质量 特别是在引入中长期资金和财富管理领域 [2] - 适当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以鼓励中小机构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 [2] 惩戒机制强化 - 完善直接下调分类评级的适用范围 保持对重大恶性案件的震慑力度 [2] -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 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 [2] - 按照"过罚相当"原则合理设置扣分梯度 增强多种监管手段的综合惩戒效果 [2] 特殊情形处理 - 对涉嫌违法违规但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 [2] - 对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给予扣分减免的特殊处理规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