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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制定背景与原则 - 公司为强化股东回报意识并健全利润分配制度 基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 - 规划制定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 股东要求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同时兼顾盈利规模 现金流状况 发展阶段及项目投资需求 [1] - 利润分配遵循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原则 根据持股比例分配 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政策 平衡投资者回报与可持续发展 [1] 利润分配形式与频率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亦可结合股票股利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 - 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董事会可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提议中期分红 [2]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在满足法规及现金流支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 - 每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该期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 根据发展阶段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有重大支出时最低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最低20% [3] 重大支出界定标准 - 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10%且超3000万元 或达总资产5% 即视为重大现金支出 [2]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 基于现金流状况 业务成长性及每股净资产规模等因素 当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且有利于股东整体利益时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可提出股票股利预案 [4] 决策程序与机制 - 董事会需研究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 条件及最低比例等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且未采纳时需披露理由 [4] - 需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并回应关切 股东会审议的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 政策调整机制 - 当外部环境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 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调整议案需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4] - 调整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表决时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 [5] 规划周期与实施 - 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 结合股东意见对股利政策进行必要修改 [5] - 董事会根据经营数据 盈利规模 现金流及发展阶段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经股东会表决后实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