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天: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罚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公司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行政处罚措施 - 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处以850万元罚款 [1] - 原董事长姚小欣被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1] - 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被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1] - 其他10名责任人被处以相应处罚 [1] - 2名主要责任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1] 年报披露违规处罚 -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1] - 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处以350万元罚款 [1] -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被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1] - 总经理李琳被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1] - 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被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