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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8-23 00:49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1] - 原序号1“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变更为序号7“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2] - 序号5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超募资金70,183.36万元扣除已制定用途57,500.00万元后的余额12,683.36万元,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该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序号6“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使用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2]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股东回报[2] - 现金管理资金用途包括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提供保本承诺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如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3] 现金管理风险控制 - 公司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控制投资风险[3] - 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3] - 公司承诺现金管理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3] 决策程序履行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经营活动[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