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引导券商从规模导向转向价值创造
上海证券报·2025-08-23 06:07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旨在引导证券公司从规模导向转向价值创造 形成合规—评级—业务的良性循环 突出行业功能发挥和高质量发展导向 [1][3][5] 评价体系优化 - 取消营业总收入加分指标 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加分力度 最高加分由1分提高至2分 加分分位由前20名扩大至前30名 [4] - 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基金投顾、权益类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权益类资管产品管理等专项指标 [5] - 增设由证券业协会组织的功能发挥情况专项评价 聚焦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成效 [3] 监管机制强化 - 扩展下调评级适用范围至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提高重大恶性案件下调评级的可用性 [6] -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 优化行政处罚扣分梯度 保持与其他扣分项和加分项的均衡 [6] - 明确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的证券公司 扣分标准由不少于1.5分降至至多1分 [7] 行业导向调整 - 引导证券公司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推动产业资本中介和创新融资服务等长效价值领域 [3] - 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和特色化经营 在细分业务领域设置可实现的加分项 [4][5] - 推动行业从拼规模转向重质效 形成头部做精、中端做专的格局 [4][5] 制度演变背景 - 分类评价规定于2009年发布实施 历经2010年、2017年和2020年三次修订 [2] - 本次修订对标新国九条要求 健全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和金融五篇大文章考核评价制度 [2] - 修订过程中通过座谈会听取证券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意见 吸收采纳合理建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