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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发挥好监管“指挥棒”作用
证券日报·2025-08-23 07:04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并更名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旨在通过调整评价框架和指标 引导证券公司强化合规风控 服务实体经济 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时突出"扶优限劣"和差异化发展导向 新规将于2025年8月22日起施行 [1][2][3] 修改背景与目标 - 分类评价制度是证券公司监管的基础性制度 自2009年实施以来已修改3次 本次修改距前次已有5年 旨在对照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要求进行完善 [1] - 修改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国务院文件部署 突出完善分类监管体系 健全服务实体经济激励约束机制 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 [1] - 修改坚持目标导向 校正行业机构定位 提升治理水平 发挥监管"指挥棒"作用 同时保持制度框架总体稳定 仅进行局部完善和适度优化 [2] 主要修改内容 - 评价框架调整为"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 在业务加分和专项评价设置中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 [2] - 重点完善业务发展加分指标 引导公司提升经营质量 在引入中长期资金、财富管理等领域发挥专业服务能力 扩大重点业务加分覆盖面以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 [2] - 突出"打大打恶"导向 完善直接下调分类评级的适用范围 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 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 设置合理扣分梯度以强化综合惩戒效果 [3] - 明确特殊问题处理规则 对涉嫌违法违规但积极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的公司适当减少扣分分值 [3] 实施安排 - 规定于6月20日公开征求意见 各方总体认同修改思路和内容 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并吸收合理建议后修改完善 [1] - 新规自2025年8月22日起施行 证监会下一步将做好实施工作 持续健全行业分类监管体系 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