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再升级!专家解读:有哪些“变”与“不变”?
搜狐财经·2025-08-23 13:47
政策调整内容 - 自2025年9月起对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1] - 对其他行业按照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留抵税额[1] - 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税款后重新选择今后适用政策[1] 政策适用条件 - 大多数行业纳税人需在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大于零[2] - 第六个月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相比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2] - 纳税人选择留抵退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政策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3] 政策设计特点 - 对国家重点支持的制造业 科技创新 绿色发展等领域继续实施全额退还留抵税额[2] - 保持房地产业留抵退税政策不变确保政策连续性[2] - 其他行业基本沿用2019年建立的留抵退税政策[2] 政策实施意义 - 给予纳税人根据经营实际择优选择适用政策的权利[3] - 有助于维护政策公平性并增强政策协同[3] - 36个月不得变更的设置有利于引导纳税人理性选择并降低政策实施成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