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监管执法 - 3家退市公司泰禾集团、华铁股份、美尚生态因上市期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地方证监局行政处罚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被重罚[1] - 退市公司仍可能因财务造假、信披不合规、资金占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追责 监管部门坚持"一追到底"原则[1] - 2024年以来证监会已查处64家退市公司违法行为 其中对44家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覆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人员[2] 投资者赔偿机制 - 退市公司因虚假陈述等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2] - 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支持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示范判决、专业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已畅通[2] - 泽达易盛、紫晶存储、太安堂等系列案例为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提供实践支持[2] 刑事追责力度 - 2024年以来证监会已向公安机关移送33家退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线索[2] - 康得新原董事长钟玉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 其他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 - 监管部门强化行刑衔接 完善失信惩戒体系 通过立体追责提高资本市场违法成本[2] 退市制度演进 -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制度安排 旨在将失去持续经营能力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清出市场[1] - 退市指标逐步丰富和细化 多元化退出渠道进一步畅通 退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 退市类型更加丰富[1] - 部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可能因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等高效退市指标而退市[1] 市场生态建设 - 对退市公司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追责正在重塑市场生态[2] - 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需要"能进能出"的退市机制保持市场活力 更需要"违法必究"的责任体系维护市场公平[3] - 健全的责任体系有助于资本市场发挥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的作用[3]
退市不是“免责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