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 将于2025年10月9日实施 旨在加强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活动全过程监管 指导合规展业并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1] 监管框架与范围界定 - 规定共十八条 聚焦互联网营销问题与风险隐患 涵盖营销范围界定、内容审核、制度部门明确、人员账号管理、第三方机构管理及客户保护等多方面监管要求[2] - 明确互联网营销活动定义为通过互联网对期货经纪或交易咨询服务进行商业宣传推介 品牌宣传和交易者教育涉及营销活动的也需遵守规定[2] - 将期货交易咨询服务及品牌宣传、交易者教育纳入监管 突破原有经纪业务营销定义 明晰展业边界[2] - 删除征求意见稿中"不得与其他业务混同"的规定 为业务融合提供空间[2] 营销管理规范 - 分支机构需在总部授权和统一管理下开展互联网营销 禁止自行利用第三方机构服务[3] - 营销内容需显著标明公司名称和风险提示信息 强化内容规范性[3] - 要求期货公司探索互联网营销服务体系 培育核心竞争力 同时为分支机构参与营销提供展业空间[3] 第三方合作管理 - 期货公司利用第三方机构服务需签订书面协议 明确权利义务并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3] - 第三方机构超出合作范围涉嫌非法期货活动的 将按打击非法期货活动规定处理 加大对非法居间及违规展业的打击力度[3] 客户保护措施 - 要求加强风险提示和回访 禁止高于公示标准收取手续费 需及时了解客户频繁交易等异常情况并提示风险[4] 公平竞争与监督检查 - 禁止以捏造虚假信息诋毁竞争对手 不得通过不当评比排序或不正当方式引流干扰搜索结果[5] - 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业协会及监控中心需建立互联网营销信息共享机制 提升信息透明度和监管协同性[5] - 明确互联网营销定义及总部统一管理机制 界定与投资咨询业务、品牌宣传投教业务的范围[5] 行业影响与实施展望 - 新规落地后将减少互联网营销违规现象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短期行业或经历磨合期但长期利于提升服务质量[6] - 近年来监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 多家期货公司因直播管理不到位、资质缺失、误导宣传及第三方合作不规范等问题受罚[6] - 规范管理框架后将避免管理方式不统一问题 对交易者和期货公司形成长期保护[6]
明确展业边界 加强全过程监管
期货日报网·2025-08-25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