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生产法,连云港赣榆东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被罚10万元
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 连云港赣榆东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江苏能源监管办处以罚款10万元 并责令限期整改 [1][2] -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罚款5万元 未有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罚款2.5万元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罚款2.5万元 [1][2]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苏监能稽罚字〔2025〕7号 处罚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 目前处于正常执行状态 [1][2] 公司背景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6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文清 [2] - 公司为连云港赣榆东尚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终隶属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7MAC5UY1R7J [2] 监管合规事项 - 失信行为涉及七类安全生产管理违规事项 包括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 人员未考核合格 未落实安全培训 未记录隐患排查等 [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此类失信行为处罚标准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2] - 处罚事由明确为企业实施了违反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的行为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