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2025-08-25 14:48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因在潮白新河宝宁交界-乐善橡胶坝段治理工程3标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天津市水务局处以5万元人民币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津水质安罚字﹝2025﹞003号 [1] 公司背景与股权结构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为20.3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庄纪栋 [1] - 公司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是一家集工程建设、科研开发、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商贸经营等于一体的国有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集团 [1]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约为135.8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戴和根,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