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顺通路桥集团因施工安全问题被处以警告并罚款六万元
齐鲁晚报·2025-08-25 15:57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浙江顺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因在淳安至江山公路衢州市柯城区七里至石梁段公路工程蜜蜂尖隧道施工现场存在“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按照规范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违法行为,被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1][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衢交工罚﹝2025﹞0013,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20日,违法行为被发现于2025年7月7日 [1][3] - 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罚依据为该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 [1][3] - 公司须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若逾期未缴纳,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且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原罚款金额6万元 [1][3] 公司基本信息 - 浙江顺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吕泽恩,注册资本为10118万元人民币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廿里工业功能区东氩路7号,所属行业为土木工程建筑业 [2]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803704609252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