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承诺一年内不减持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持股承诺 - 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百军、谢迅承诺自2025年8月25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1] - 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1] - 承诺旨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投资者利益 [1]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持股承诺 - 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百军、谢迅承诺自2025年8月25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 [1] - 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1] - 承诺旨在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维护投资者利益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