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SH):使用最高不超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 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资金管理安排 -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在3亿元额度和12个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 -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1]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 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资金管理安排 -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1] - 在3亿元额度和12个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 -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