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 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审计机构和人员责任 保证审计质量 促进经营管理并提高经济效益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 [1][2] - 内部审计定义为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运用系统规范方法审查评价公司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及有效性 以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2] - 内部审计遵循六项基本原则:独立性、合法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和保守秘密 [2]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 公司设立审计部 负责检查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以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计部保持独立性 不隶属于财务部门 也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2] - 审计部设审计负责人一名 配备若干审计人员 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部需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 并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3]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熟悉公司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并遵循职业道德 保持职业谨慎和履行保密义务 [3] 审计部的职责和权限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职责包括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审计计划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运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度及质量问题、协调与外部审计单位的关系 [3] - 审计部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审计会计资料和经济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每年度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 [4][5]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可根据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调整涵盖的业务环节 [5] - 审计部有权参加公司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工程建设、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事项的会议 有权对审计涉及事项进行调查 索取有关文件、证明材料 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 [5][6]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需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审计部负责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时间 [6] - 经董事长同意 可请求公司管理层或借助外部力量协助内审工作 除涉密事项外 可根据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6]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 审计部门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报批准后实施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7] - 审计部门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需客观、完整、清晰 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内容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评价、审计发现、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声明 [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以及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时 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7][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报告及相关资料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或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时 董事会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8][9] - 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包括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性的声明、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会计师事务所需参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实评价 [9][13]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形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等事项时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 公司需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 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 - 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需全面关注公司风险 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 考虑差异或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 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9][10] - 审计部根据公司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 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 在实施审计三日前 向被审计部门或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 [10] - 内部审计人员需深入了解被审计部门情况 采用抽样审计等方法 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 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法 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 [10] - 内审工作结束时 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及计划安排提出内审报告(初稿) 经董事长同意 可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征求意见对象需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否则视为无异议 被审计对象如有异议 可在10日内向董事长提出申诉 董事长在20日内作出复审意见 如无异议 提出整改措施 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内审报告(初稿)及反馈意见 起草内审报告书报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审批 [11] - 经批准的报告书送达被审计对象后 被审计对象需就报告书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整改 内部审计部门需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 有权对被审计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11] 审计工作管理 - 审计部负责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起草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项目的审计标准 制定审计工作手册 制定全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2] - 审计部负责人需积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组织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 [12][13] - 公司对审计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审计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玩忽职守、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的审计人员给予特定处分 [14] 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按前述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董事会需及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1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16]
福然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