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福然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委员由董事长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产生 [1][2] -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当主任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 [2] - 战略委员会委员须熟悉公司所在行业 具备宏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背景 不符合董事任职条件者不得当选 [2] 职责权限范围 -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1][2]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可行性调研意见 [2] - 监督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的执行情况 并就执行问题向董事会提供参考意见 [2]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投资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 并提出改进建议 [2] 议事决策程序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6] - 委员可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 但每次只能委托一人 委托多人无效 [6][7] - 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 现场会议采用投票表决 通讯会议采用签字表决 [6][7] 会议准备与记录 - 主任委员指定相关部门负责会议前期准备 包括组织编写战略发展规划 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4][5] - 会议应当有记录 出席会议委员需签名 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7]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8] 委员任职与变更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2] - 委员出现不适合任职情形时应主动辞职或由董事会撤换 [2] -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导致人数少于三人时 委员自动失去资格 董事会需及时补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