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公司拟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 总派发现金红利2,976,869.29元 [1] 财务数据基础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561,439.22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362,241.06元 [1] - 公司总股本为102,650,665股 现金分红以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实施 [1] 分红方案具体内容 - 分红比例固定 若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预计不一致 将维持每10股派0.29元比例不变 仅调整分派总额 [2] -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为准 [2] 审议程序 - 权益分派预案已于2025年8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 - 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2] 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原则 - 利润分配遵循法定顺序分配 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 同股同权同利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不分配等原则 [3][4]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4] - 现金分红需满足四大条件: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 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 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 采取固定比例政策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5]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 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 - 根据发展阶段差异设定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时占比80%以上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时占比40%以上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占比20%以上 [5]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 在满足现金分红基础上 可根据经营状况 股本规模合理性及股东整体利益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6] - 需满足经营情况良好 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 现金与股票股利比例符合章程规定等条件 [6] 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预案符合承诺内容 [8]
天宏锂电: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