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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二)
证券之星·2025-08-26 00:43

交易批准与授权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80%股权、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上海华电闵行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55.0007%股权、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70%股权、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交易方案获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批准 [4]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标的公司评估报告予以备案并批准交易 [4] -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授予清洗豁免 [5] - 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25]1033号文批准注册 [6] 交易实施进展 - 标的资产过户、新增注册资本验资及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6] - 现金对价已向交易对方支付 [6] - 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及对象 [6] - 新增股份数量705,349,794股已完成登记 [6] - 验资报告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 公司治理变动 - 上海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由金培君变更为李光 董事由洪云、潘文戈变更为华静芳、周泽明 [7] - 广州大学城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由池毓菲变更为刘少梅 [7] - 华电福新广州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由池毓菲变更为郑军 监事由林惠坚变更为蒋庆宏 [7] - 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董事由顾志祥变更为方福铭 [7] 协议与承诺履行 - 《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全部生效条件已满足 [7] - 交易各方正常履行资产权属、股份锁定及信息真实性承诺 [7] - 未出现资金占用或关联担保情形 [7] 信息披露与后续安排 - 已履行全部信息披露义务 实际信息与披露内容无重大差异 [7] - 后续需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7] - 承诺事项持续履行中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