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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盛集团: 健盛集团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核心分红方案 - 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347,386,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6,846,662.25元 [2] - 每股现金红利为0.25元,现金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1.27% [2] - 差异化分红涉及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5,796,500股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347,386,649股 [2] 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9月1日,无最后交易日安排 [1][3]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15日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中期利润分配事宜,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7日审议通过具体方案 [1] 财务数据依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945,604.70元 [2] -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计算为每股0.24590元,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数×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347,386,649×0.25)÷353,183,149 [2]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24590)÷(1+0),因仅进行现金分红且无送转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3]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3] - 对于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 股东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25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 [4]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 [5]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沪港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25元 [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