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8日至8月6日连续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63元的130%(即9.919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4] - 赎回条款包含两种情形: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3] - 转股价格调整时需按调整前后分别计算对应交易日收盘价 [3] 赎回操作安排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登记在册的可转债将全部被赎回 [4] - 赎回价格按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1.5726元/张,合计101.5726元/张 [2][4] - 当期应计利息按票面利率2.00%计息,计息天数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8月29日共287天 [4] - 赎回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8月29日,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派发 [5] 交易与转股时间节点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8月25日,自8月26日起停止交易 [1][6]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8月28日,此后未转股债券将停止转股并被强制赎回 [1][6] - 可转债将于2025年8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1][5] 投资者操作指引 - 投资者需在2025年8月28日前按7.63元/股转股价格进行转股操作 [2] - 被质押或冻结的可转债需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限制,否则将无法转股 [6] - 二级市场价格(8月25日收盘价132.040元/张)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未转股可能导致投资损失 [7] 税务处理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金额为101.2581元/张 [4] - 居民企业投资者需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税前金额为101.5726元/张 [5] - 境外机构在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5]
白云电器: 白云电器关于实施“白电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