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辰科技: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委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 - 委员会负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可连选连任 任职期间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2] 委员会职责权限 - 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并进行遴选审核 [3] - 就董事任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解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 - 若董事会未采纳建议 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 [3] 选任决策程序 - 通过内部交流及外部市场广泛搜寻候选人 形成书面材料 [3] - 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方可作为候选人选 [3] - 在选举或聘任前1-2周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建议及相关材料 [3] 议事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 由主任委员主持 [4]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决议需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审议 [4] 附则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解释权归董事会所有 [5] - 若与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冲突 按后者规定执行并修订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