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条款 - 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异动时 股票期权处理方式根据异动类型调整 降职或免职时公司可调整并注销差额部分期权 [1] - 激励对象担任监事 独立董事等不能持有期权的职务时 已行权股票不做处理 未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 [1] - 激励对象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导致职务变更时 公司可注销未行权期权并追回已获收益 [1] 激励对象离职处理 - 主动辞职时 考核合格但未行权期权保留行权权利 未满考核周期或未获准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 [2] - 被动离职且无过失行为时 已行权股票不做处理 未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 [2] - 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被解除劳动关系时 未行权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公司可追回已获收益 [2] 特殊情形期权处理 - 退休且不继续任职时 满考核周期期权保留行权权利 未满周期期权作废注销 [3] - 退休返聘时 未行权期权按返聘后部门考核结果处理 [3] - 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时 已获准未行权期权保留权利并在6个月内行权 未获准期权作废注销 [4] - 非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时 已行权股票不做处理 未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 [4] - 因执行职务身故时 已获准未行权期权保留权利并在6个月内行权 未获准期权作废注销 [5] - 非执行职务身故时 已行权股票不做处理 未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 [6] 公司控制权变更影响 - 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激励对象仍任职时 已行权股票不做处理 未行权期权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6] 激励对象资格变化 - 出现被监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重大违法违规 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等情形时 已行权股票不做处理 未行权期权由公司注销 [7][8] 会计处理方法 - 采用Black-Scholes模型计算期权公允价值 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31日标的股价6.93元/股 有效期12/24个月 波动率13.03%/14.31% 无风险利率1.5%/2.1% 股息率0.14% [11][12] - 预留授予日2024年9月13日标的股价5.93元/股 有效期12/24个月 波动率13.01%/13.27% 无风险利率1.5%/2.1% 股息率0.14% [13] - 期权费用在等待期按行权比例摊销 计入经常性损益 [10][14] 期权注销情况 - 预留授予29人激励对象中 23人考核A级行权比例100% 5人B级行权70% 1人C级行权40% 合计注销7.80万份未达行权条件期权 [27] - 注销行为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27] 激励计划修订内容 - 监督职责从监事会调整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2][33][34] - 行权价格因2023年 2024年派息调整 从5.95元/股降至5.94元/股再降至5.93元/股 [35][36][37][38][39][41][42] - 主动辞职条款修订 考核合格未行权期权可保留行权权利 [47] - 授予程序 行权程序中的监事会意见调整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43][44][45][46] 实施进展 - 2024年5月6日通过激励计划草案 5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22] - 2024年5月31日首次授予1350.00万份期权 9月13日预留授予217.00万份期权 [11][23][24] - 2025年4月25日确认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 8月22日确认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 [24][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