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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股票代码为688646,简称为ST逸飞,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1][3] -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 - 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且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3,790,6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3,402,513.6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2,096,548.53元 [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37,613,660.23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5]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于多家银行,包括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和交通银行,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半年度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合计61,017.15万元,到期收回73,546.28万元,理财收益为686.84万元 [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45,830.01万元,不含未到期的理财收益822.67万元 [9]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6][10][11][12][14] 募集资金管理问题及整改 - 公司募投项目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备三期基地及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总包方将部分土建和劳务分包给河南传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合同金额合计7,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包方通过资金指定代付方式委托公司向传众公司支付5,100.00万元,传众公司后续将部分资金支付给武汉柒宝合烁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他公司 [15] - 公司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机构开展核查工作,从业务实质、内控流程、财务资料等多维度补充审计证据,并对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开展全面自查整改,修订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15][16]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21][23] - 修订内容包括删除原《公司章程》中与"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相关的表述,并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