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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多项担保规定

公司治理制度 - 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对外担保管理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降低经营风险[1]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包括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等 如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等[1] 担保审批程序 - 被担保企业需向公司提出申请 公司需掌握其资信状况并分析担保的利益和风险[1] - 担保申请人需提供企业基本资料 近三年审计报告等多种资料[1]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 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 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1] - 关联担保还需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 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 - 当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的担保 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 风险管理措施 - 担保合同必须书面订立并经审查 合同内容变更需重新报批[2] - 公司需关注被担保人多方面情况防范风险 被担保人要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借款情况[2] - 债务到期后公司要督促还款 未按时履行时要采取补救措施 同时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2]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包括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担保事项 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等[2] - 制度明确责任人责任 违规担保要及时披露并改正 相关责任人员违规造成损失要承担赔偿责任[2] - 此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