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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联合投资者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已有获赔先例

核心观点 - 保利联合因2019年至2021年财务数据虚假陈述被行政处罚 导致投资者索赔案件持续立案推进 目前诉讼时效进入倒计时 [1][2] 行政处罚详情 - 2019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万元 虚增净利润3665万元 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9.95% [2] - 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万元 虚增净利润6589万元 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43.24% [2] - 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6亿元 虚增净利润2亿元 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24.47% 导致当年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2] -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通过应收账款链平台协议不当终止确认应收账款 签订附追索权保理协议却终止确认 错误划分应收账款风险组合 以及账龄划分错误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足 [1] 投资者索赔进展 - 索赔条件确定为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该期间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2] - 律师团队已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批量立案申请 首批案件已完成开庭 [1] - 诉讼时效即将届满 投资者维权通道持续开放 [1][2] 公司违规操作方式 - 子公司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转让协议 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 [1] - 与国新商业保理签订无追索权保理合同的同时签订附追索权补充协议 仍终止确认应收账款 [1] - 以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资产抵押协议为由将应收账款错误归类为有担保债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