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增至1.77亿元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 相应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 [1] - 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涉及章节标题及条款编号等非实质性修订 [1]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 [2] 注册资本与股份变动 - 注册资本从126,334,151元人民币增加至176,661,568元人民币 增幅39.8% [2] - 已发行股份数同步调整为176,661,568股 均为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2] 经营范围扩展 - 新增技术交流、基础地质勘查、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等一般经营项目 [2] - 明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等许可项目 [2] 股东权利与公司治理 - 规定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同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同等 [2] - 调整股东会职权 新增审议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策权限 [2] - 完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规范 要求依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信披义务 [3]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 - 细化董事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 [3] - 明确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造成损害时的责任承担机制 [3] 资本运作与利润分配 - 变更增资表述方式:"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非公开发行股份"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明确股东回报规划及分配决策程序 [3] 实施安排与授权 - 修订后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生效日期为通过之日 [1] - 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 可根据监管部门意见调整修订内容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