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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 关于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领航员计划(六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议案 同意为31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40%的99.70% [1] 激励计划简述 - 激励计划采取股票期权工具 拟授予1,420.05万份股票期权 占公司股本总额719,922,983股的1.97% [1] - 激励计划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 并获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 [2] 行权条件成就说明 - 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 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且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4]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173,116.69元 同比增长29.61% 公司层面业绩完成度达99.70% [5] - 31名激励对象均满足行权条件 无不得行权情形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100% [5][6] 激励计划实施差异 - 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 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56,000份股票期权 [6] - 除上述人员调整外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计划不存在差异 [7] 可行权股票期权详情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1人 均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7] -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922,983份 占公司总股本719,811,300股的0.68% [7] - 行权价格为5.84元/股 行权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 [7] 资金及税务安排 - 行权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 - 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9] 财务影响 - 股票期权费用将在等待期内摊销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增加资本公积 [9] 合规性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行权条件已成就 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10] - 律师认为公司已取得必要批准授权 行权条件成就且符合相关规定 [10]